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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保定8月22日電 (記者 呂子豪)22日上午,備受社會關註的“河北淶源6歲女童被副校長殺害案”在淶源縣人民法院終審宣判:駁回楊海軍上訴,“維持犯綁架罪、侮辱屍體罪被隨身碟判處死刑的原判”。
  當日上午,眾多群眾聚集淶源縣人民法院門前。法院門口貼有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公告。公告顯示,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將於2014年8月22日9時30外接式硬碟分在保定市淶源縣人民法院審判庭公開宣判被告人楊海軍綁架、侮辱屍體上訴一案。
  上午9時,押解犯人楊海軍的車輛駛入法院。9時30分許,審判開始。審理過程中,楊海軍全程低著頭。9時50分,法院當庭宣佈,駁回上訴,“維持楊海軍犯綁架罪、竹北售屋侮辱屍體罪被判處死刑的原判。”
  據瞭解,2013年7月27日11時40分威剛記憶體許,淶源縣王安鎮中心小學副校長楊海軍駕駛其銀灰色寶來轎車行至淶源縣廣平大街與閣院路交叉口處,遇見獨自行走的被害人陳某(6歲),楊海軍以送其回家為由哄騙陳某上車,欲綁架陳某向其家人索要錢財。楊海軍將陳某帶到其住所淶源縣新環小區控制。陳某要求離開,並哭鬧,楊海軍用膠帶捆綁陳某雙手、纏繞口鼻,用雙手捂陳某口、鼻致陳某死亡。楊海軍殺害陳某後,對屍體進行猥褻。當日15時許,楊海軍將陳某屍體裝入一編織袋內,並駕駛自己的寶來轎車將陳某屍體拉至淶源縣與張家口蔚縣交界處掩埋。
  2013年12月26日,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楊海軍犯綁架罪、侮辱屍體罪,數罪microSD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此外,判處被告人楊海軍賠償被害人父母經濟損失人民幣19771元,並沒收其作案工具寶來轎車一輛。(完)  (原標題:河北淶源殺害6歲女童副校長終審宣判 維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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