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想一下:在銀行接待室,客戶經理熱情為你讓座斟茶,然後“很老友”地為推薦一款“很有數為”的基金或理財產品,經理是老相識,恰好你又是有點家底的人,你會怎麼辦?恐怕十有八九會“中招”!
  據報道,日前,一個涉案金額達7億多元的騙局在廣東多地爆發,200多名投資者上當,血本無歸。一些銀行職員被曝在銀行大戶室“飛單”推銷非法的“私募基金”或理財產品。案發後,這些銀行競相撇清關係,稱是職員的“個人行為”。
  這年頭,街頭的假幣“掉包計”以及五花八門的電信詐騙見得多了,但在裝修富麗堂皇的銀行大戶室里上演這一幕,還是令人瞠目。人們常感慨那些上當受騙的人是否智商低,但遇上銀行職員與幕後騙子合演“雙簧戲”,即便警惕性再高的人,怕也只有繳械投降的份。
  而這卻並非偶發事件。報道說,據銀監系統人士透露,今年7月以來,僅廣東就發生9起“飛單”事件,涉及7家國有及股份制銀行,引發至少10批群體性上訪維權事件。顯然,如此多的銀行陷入其中,若統統歸結為銀行職員道德失守的“個人行為”,恐難有說服力!
  深層次的原因還是銀行的監控機制出了系統漏洞。守穀倉的貓老在打瞌睡,倉中鼠自然也就放心搬糧了。加之,近年各銀行都在追求“效益第一”,於是,代售基金、理財產品積極性空前高漲,只要能多創收,哪管它是正規還是野路子的假冒理財產品,紛紛登堂入室。兼又有某些“會來事”的職員,攬儲創收的業務能力強,自然為單位所器重,於是乎,什麼合規違規,睜一眼閉一眼就過去啦。
  只可憐了儲戶們,篤信大門口高懸的銀行金字招牌,且又是相熟的銀行職員力薦,想當然以為這是“銀行行為”,何慮有假有詐。儲戶的“想當然”有錯嗎?事涉非法私募基金及理財產品詐騙案的銀行,既提供場地,又有職員參與,無論其如何辯解,都難脫干係。
  無底線的“效益追求”最終必然導致制度乃至法規約束的無底線突破。在這些“私募騙局”案中,銀行的責任缺失絕非“飛單”那麼簡單!監管部門必須嚴肅追責,有的涉事人員甚至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當然,在騙子無孔不入的現實語境下,作為儲戶,也需打醒十二分的精神,不要以為穿制服的都是警察,更不要以為堂堂銀行內就無騙子肖小在花言巧語“釣魚”。
  (作者是本報首席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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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閱盡  (原標題:銀行與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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